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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方略传媒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专注于线上短视频运营获客与个人影响力打造的综合型培训服务机构。公司以“专业体系+实战经验”为核心优势,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化、可落地的能力提升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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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略传媒是国内知名专注于品牌营销咨询、自媒体运营咨询、商业变现规划、IP 打造诊断的专业咨询机构,深耕中小企业数字化增长全链路服务(品牌定位、内容策略、流量运营、变现体系搭建、长期增长陪跑)。
发布日期:2025-10-15
有的朋友一直在询问,像这样把剧照和艺人形象形象用于商业,会不会被起诉侵权啊?其实,大家都有所多虑,品牌方肯定是拿到影视公司发行方的IP版权的啊,这并不会侵权。无独有偶咱们哆啦A梦的联名和名创优品漫威IP都是这样的操作。 其实,由此可见,IP其实就是著作权或者说专利,当你合法拥有之后,自然不会出现侵权说法。 这不由得让小编引发一个想法,明星在影视剧里的形象是否也是IP的一类呢?经过小编查证: 在影视剧拍摄完成后,会形成动态的影视作品和静态的影视剧照两种作品,但无论哪种作品,演员均不享有其著作权而是由影视剧的出品方、摄制方等享有其著作权。演员在参演该影视剧时,则可视为该演员已经同意制作方在以电影宣传为目的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其已经将肖像权进行了部分让渡并通过合同约定制片方有权使用演员肖像的情况,演员也必须予以配合。
发布日期:2025-09-17
前段时间大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让国人看到了国产动漫的创作实力,但是同时也发现了一个问题:许多人看完电影之后想买周边衍生产品,却很难找到正版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影视衍生产品供需关系的不平衡。 在国际影视IP授权与开发主题论坛上,比鲁影业副总裁张绍华先生分享了各自心得。表示影视IP版权开发是个“大蛋糕”,但想要做大做好,需要把IP打造、人才建设等基础工作做好,有了好“饼坯”,才能做好“大蛋糕”。近几年来,北京比鲁影视传媒是致力于中国电影制品衍生品的IP孵化、销售商业化,也是影视IP版权的综合服务商。
发布日期:2025-08-14